各区体育行政部门、社会体育机构: 根据《上海市奥(全)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》(沪体青〔2015〕295号)、《上海市奥(全)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补充规定》(沪体青〔2017〕546号)等文件精神,现开展2024年度本市青少年运动员和青训教练员集中注册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时间
时 间 | 上午9:30—11:30 | 下午1:30—4:30 | 备 注 | 1月23日 (星期二) | 宝山、虹口、黄浦、 浦东、普陀 | 长宁、杨浦、静安、闵行、徐汇、体育俱乐部 | 新增沪籍运动员 | 1月24日 (星期三) | 崇明、奉贤、嘉定 | 金山、青浦、松江 | 新增沪籍、非沪籍运动员 | 1月25日 (星期四) | 宝山、虹口、黄浦、浦东、普陀 | 长宁、杨浦、静安、闵行、徐汇、体育俱乐部 | 新增非沪籍运动员 | 2月27日 (星期二) | 全市各区、体育俱乐部 | 新增沪籍、非沪籍运动员 |
二、地点
上海东方体育大厦8楼(浦东新区泳耀路300号8楼) 三、提交材料 (一)新增沪籍运动员注册 1、上海市户籍的运动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。 2、非上海市户籍的运动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,如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居住证并达标准分以上,需提供父母一方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积分通知书原件(需含二维码)。 3、非上海市户籍的运动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,如已取得上海市教委发放的高中学籍,需提供高中阶段的“上海市电子学生证”原件或加盖所属学校公章的“上海市在籍学生学籍证明”原件。 4、在上海市国际学校就读的沪籍运动员,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同时,需提供在上海市国际学校就读证明原件。 5、在上海市国际学校就读,且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港澳台运动员,提供运动员“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”原件、父母一方上海市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同时,需提供在上海市国际学校就读证明原件。 (二)新增非沪籍运动员注册 1、身份信息材料 (1)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。 (2)港澳台、外籍运动员在提供护照、通行证及相关身份证件的同时,须提供一张免冠电子证件照片(照片用运动员网上注册填写的证件号命名)。 2、学籍信息材料 (1)提交上海市电子学生证原件。暂未申领到上海市电子学生证的运动员,提供“上海市在籍学生学籍证明”(体操、蹦床、跳水等项目的学龄前运动员提供上海市幼儿园就读证明)。 (2)花样滑冰、冰球项目的非沪籍(含港澳台、外籍)运动员在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的,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原件。 (三)教练员注册 1、提交2024年上海市教练员注册汇总表(教练员汇总表需包含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注册单位、注册项目、职称、学历、教练员性质等内容)。 2、区属教练员注册汇总表须区体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。 3、社会力量办训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,教练员注册汇总表均须区体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。 四、有关要求 (一)各区须委派专人负责携带注册材料(每区工作人员不超过5人)。 (二)非沪籍运动员提交的身份证、学籍证明等审核材料,各区工作人员须提前根据运动员的项目、姓名、性别进行排序。 (三)每名拟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与注册单位签订“上海市奥(全)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”,协议期限不少于两年(集中注册时不需要提交,由区体育局保存留档)。 (四)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注册材料的运动员、教练员,本年度将视为注册不通过。 (五)各区工作人员请尽量采用公共交通出行,驱车前往工作人员请将车停在东方体育大厦1号停车库。
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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